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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吴晓娜发布时间:2024-10-23浏览次数:10

根据《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文件要求,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报条件,请参照《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请表(硕导-附件2或博导-附件3),表格内容属实,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校内联系老师签署意见。首次申请校外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附后。

2、院系初审

学院组织专人核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拟续聘的校外导师,学院将综合评价聘期内的研究生培养成效初审结果汇总后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

1)在上一聘期内带学生数量为0的校外导师原则上不再续聘

2)在上一次聘期内未能履行校外导师职责者,原则上不再续聘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开会讨论投票,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则为通过(同意的票数,应过全体委员数的半数)。分委会评审结果报研究生审核。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分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颁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三、申报方式

1、所需申请材料

1)首次申请校外导师资格

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含论文、专利、项目等);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4)。

2)申请续聘校外导师资格

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4)。

2、提交申请材料

1)以上所有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由校内联系老师汇总后提交至中心楼210室;【电子版】由校内联系老师汇总后打包发送至wuxiaona_seu@seu.edu.cn。

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吴晓娜  联系电话:025-8379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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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

 

附件1: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pdf

附件2: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东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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