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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成曦发布时间:2024-01-15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高等教育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发布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江苏省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积极推动高校教学改革创新和教育数字化建设,培育一批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校公共课高质量教学改革开展研究,研究方向主要聚焦高校劳动教育研究、美育研究、学生工作发展研究以及基础课课程群(含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大学体育、形势与政策等)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
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设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80项,每项资助5000元;经费自筹若干项。资助经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研究会。其中,各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即,我校推荐限额为3项),各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不超过5项,华东六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不超过5项(课题研究指南限报“基础课课程群”类的大学数学,详见附件1),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不超过5项,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劳动教育研究委员会不超过5项(课题研究指南限报“高校劳动教育”类,详见附件1)。通过研究会组织申报的课题不占学校指标。
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确保真实承担并负责课题的研究开展与实施。已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已立项的省教改课题或其他省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

五、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结束,参与学校途径遴选推荐的课题应于 2024年2月21日前 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送至中心楼2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936648@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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