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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医保费用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吴晓娜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829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医保费用补助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医疗水平,结合江苏省和南京市关于大学生医保的管理办法,现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医保费用补助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2020-2021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参加学校集中办理的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成功;

5.2020-2021学年未享受南京市低保户医保减免政策以及其他医保资助;

  1.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150/·

  1. 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在126日前登录ehall.seu.edu.cn,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流程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2.各学院(系)在1210日前登录ehall.seu.edu.cn,审核申请。各学院审核通过后需要导出汇总表,由学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在1211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审核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学期末发放补助。

  1. 其他

未尽事宜联系83795933进行咨询,系统问题联系52090048



研究生院

20201130

附件1:研究生医保补助-学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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